原创作者: wainwen
阅读:1717次
评论:0条
更新时间:2011-05-26
引用
一月二十一日 利润的功能
今天有利可图的商业活动明天可能会变成“白象”。
约瑟夫.熊彼特(Joseph Schumpeter)坚信创新是经济的精髓,对于现代经济而言更是如此。熊彼特在《经济发展理论》一书中提出:利润应该履行经济运转的功能。在变革和创新的经济中,利润并非卡尔•马克思(Karl Marx)所提出的“从工人身上剥削而来的‘剩余价值’”。相反,它是工人的工作和劳动收入的惟一来源。经济发展理论表明:“创新者”才是惟一的真实“利润”的创造者,并且创造者所创造的利润总是稍瞬即逝的。
然而,根据熊彼特的著名论断,“创新”同样也是一种“创造性的破坏”。它使得往日的资本设备和资本投资变得陈旧。经济越进步,对重要信息的需求就更迫切。因此,古典经济学家(或是会计师,或是股票交易者)认为,“利润”是真实的成本、是商业运营的成本、是未来的成本。在这一点上,除了知道今天有利可图的商业活动明天可能会变成“白象”,未来的其他东西都是难以预测的。
行动指南:
确保你正往创新方面投入足够多的资金,这是一种未雨绸缪的策略,因为你目前有利可图的商业活动将来可能无钱可赚。
摘自:
彼得.德鲁克《生态远景》(The Ecological Vision)
评注:
创新理论近些年一直很火,2007年9月举行的第二届彼得.德鲁克高层管理论坛,就是以德鲁克的同名著作“创新与企业家精神”为会议主题。
谈到创新,往往会提及熊彼特的创新理论。熊彼特分析了创新的五种形式,分别是: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市场、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,和企业新组织。熊彼特认为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,这也是“企业家精神(entrepreneurship)”一词的来源;创新是应用新技术去创造新价值;创新既是革命性的变化,又是对旧秩序、旧组织的创造性破坏。德鲁克也认为创新是企业家的特定工具,企业家通过创新来改变现实、寻找机会。
本篇日志讨论的两个问题,“创新与利润”和“创新的破坏性”,也是熊彼特创新理论的核心。“创新的破坏性”容易理解,革命,总要有人受伤。就像数码时代的到来,火了图片分享,却害苦了胶卷冲印。全中国8000家柯达加盟冲印店,几乎都面临生死抉择。关于“利润”的争论,至今也没有结束的迹象,经济学难题还是归经济学家吧。
前几年关于“差异化生存”的讨论言犹在耳,近期有好几篇重量级文章,专门论述“差异化就是创新”。国内风起云涌而又潮起潮落的Web2.0网站,无不标榜自己的先进和新颖,但是和国外同类型网站相比,差异究竟在哪里,有多少属于真正的创新,只有创业者自己知道了。差异化是创新的前提,简单地模仿和抄袭,不能算是创新。
但是世界是平的,在同一个平面上追求差异化越来越难。别人开车上班,自己推车上班;别人吃美食,自己嚼石子,这样的行为艺术,更容易被当成索隐行怪而不是创新。光有差异化,也不能算是创新。
现实中的企业家,他们作为创新的主体,如何看待创新呢。
任正非坦言,“华为坚决摒弃脱离商业成功导向的、唯技术的创新——因为这种盲目自傲的创新,对于我们没有资金来源的公司来说,无异于自杀”。这是一种很现实的创新思维。
王志东推出Lava-Lava,有人说他闯进了即时通讯的死胡同,模仿MSN、QQ,简直没创意。王志东却认为还有机会,因为商业模式上有创新,比如“别人做互联网垂直应用,我横着走,做平台”、“与合作伙伴一起分成”、“比对手更开放”等等。这是一种夹缝中求生存的创新努力。
面对危机,不变则亡,创新是一种本能的挣扎。难在顺风顺水之时,还能努力去发现远方的暗礁,寻求更好的航道。因此,创新与其说是一种技巧和工具,不如说是一种心态和精神。
创新,真正企业家精神。
评论 共 0 条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